心妍的家很远,在基隆,每日往返不方便,为了拍戏,她搬到电视台附近,在别人家中分租了一间房子住。房子只有一百五十呎的大小,除了一桌、一床、一柜外,只有她和一些拍戏的衣服。
她当这儿是宿舍,不是家。拍晚班戏,收工回来倒头就睡,第二天起来洗了脸又开工。屋子里只放些干粮,肚子饿了用来充饥,她从来不讲究饮食,做了电视艺员,连衣服也不讲究,总是随随便便一条牛仔裤,一件又大又阔的T恤,人是十分漂亮,却从不化妆。
房东太太对她相当不错,看得出来她是个好女孩子,跟那些进电视台不在演戏的人不同。有时叫她一起吃饭,或留点好汤给她,她心中十分感谢,却又是不善表达的人。房东太太也不在意,只是有时见她工作得晨昏颠倒,便善意的提醒她多休息,身体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