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著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