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她暗暗打量毓元:古典裁剪合身的套装异常名贵,鞋子与皮包都是鳄鱼皮,手上戴一只男装薄身白金手表,近十厘米的珍珠耳环闪著晶莹的光芒,衬托得肤光如雪,看样子毓元是真抖起来了。
表姐妹俩念一间大学,表妹追求建筑系高材生,该名男生却钟情于表姐。
表妹从此与表姐不共戴天。
庄毓元是什么?是她家穷得发霉的亲戚!
男生听了却更加同情怜惜庄毓元。
那男生后来娶了别人。
庄太太悄悄说:「掌珠坐在那边。」
毓元点点头。
「胖那么多。」
「住在外国,最易发胖。」
一胖就显得脏与懒。
奔丧回来,更加疏于打扮,看上去倒比毓元要大上三五七载。
毓元没想到掌珠会谢得那么快,大学时代雄心勃勃的一个女孩,忽然在外国小镇落了籍,守住一头两千美金开销的家,安居乐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