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哭哭啼啼。」
我也诧异。「没有脊骨,像条毛虫。」
妈妈说:「任何事不能看表面。」
我耸耸肩。
以后我们在街上见到表姐夫,还应不应打招呼?他与我们只是姻亲,照说跟表姐脱离关系,跟我们也就宣告完结。
表姐连工作都换了,叫表姐夫找她不到。她叫表姐夫到律师楼签字分居,表姐夫居然也去了。
我始终觉得他们仍然是在开玩笑,就像以前一样。
表姐说的对,全世界的人都觉得他们可笑,亲友从不把他们当认真的一对。说起他们,通常的反应总是笑与叹息。也许表姐要改变印象,争口气。
她邀请我到她新居去看。
地方小得不得了,连转身都有点困难,但十分整洁舒适。
芷君很满足。「你看,现在我做人做事都有个目标。」
「有没有对象?」
「十年后再问我,我今年才二十四岁,我要轻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