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认识我那年年纪很轻,在威尔斯理念书,我并不知道她有没有钞票,我喜欢她的白皮肤,人也温柔大方,具幽默感,我与她约会著,有时乘半日火车周末到她家,只够钱请她吃热狗。
到结婚时才知道她父亲是亿万富豪。
鲍老先生亲自到纽约来主持婚礼。
我们之间有缘,他马上赞我有书卷气。
后来老婆与我争吵,他老是帮我:「少堂是读书人,阿因偌勿要同其吵。」
等我发了点横财,他更得意,写字楼里放著一整套我的畅销书,到处问生意上的拍档:「我女婿——」
我觉得岳父是个老好人,他造船是一流,对于文学,就不甚了了,他不知道我写的书是混饭吃的,算不得数,真是汗颜。
我惟一值得骄傲的地方,也许是我的嗜好:研究celts少数民族的历史略有成绩,进入国家地理杂志会做一名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