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继续走看。
后来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门,她也没有请我进去。
我们并没有说:假如我年轻十年……之类的话。
我看著她进屋子,关上了门,开亮了电灯,我才走的。
我是一个很懒的人。反正在外国,那些女孩子会自动送上门来,犯不著劳心劳气,只有为了她,我像小说里一个不懂事、情窦初开的小伙子,这样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进送出,买了花与糖果,连她的手都不多踫一下,只是静静的欣赏著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还不明白为了什么,恐怕年纪轻就是这样,恐怕她也就是喜欢我这样子。
后来母亲就自香港来了。
「写了那么多信,一封不回。」妈妈说:「又打长途电话,也不接,什么意思?」脸上还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讪讪的站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