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成绩好,在学校早已很出名了,现在更是全校师生都拿他当个宝。她稍微呵斥他几句,就有骚包女生出面打报不平,这世道真是反了!不公平!
可惜她马赫赫也不是好惹的,小学时第一篇作文叫《我的理想》。她的理想就是当梅宜鉴的新娘,是新娘就可以随便欺负他——在她的字典里,始终是这么定义的,他不认账,只要她记得就好。
蹬著单车,她一路飞奔追上他。「‘没意见’,我送你回家吧!我知道你一定没意见的。」
他有意见,他有一千一万个意见,可她会接受他的意见吗?
法律规定满十二周岁的小孩可以骑自行车,从马赫赫十二岁生日起她就天天骑车上学。这没关系,他不介意。
他介意的是:她每天坚持送他回家。说什么因为她喜欢他,为了防止他在路上被色狼骚扰,所以她一定要亲自将他送回家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