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家是大少爷,有情人、有房子、有孩子,离开妻子,他那可怜的收入起码少掉一大半,做人哪儿有这么舒服,为玫瑰?不如为自己,街上的女人多著,同必为区区的小事而牺牲他日后的幸福,他妻子又不是不原谅他,他再也没理由不猖狂放胆去做。
这决不会是最后一次。
姊姊常常说:「他不怕我?哼,谁跟他挨半世?他不告诉我他爱我,那还不行,还得当著那女人的面孔说。」
我问姊姊,「你现在很快乐?」
她得意洋洋地笑,是有这种人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然而我原谅她,她不知道有更好的事可做。
时间过得飞快,我在外边一晃眼住了七个月。
这七个月内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我安逸地独自生活与工作,但是没有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