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这孩子,你到底帮谁?」
「帮理不帮亲。」我说。
他们跑到加州去找哥哥。
包好笑的是,连丹薇的姊姊都赶到了。
我很想见见这个叫周萍姬的女人,因此到三藩市凑热闹。
她是个尤物。
她跟丹薇是完全不同的。
她非常年轻,与丹薇相差无几,她美艳、粗俗、巴辣、嘈吵。
但她是这样具剌激性。
她要把丹薇带回香港。
理由:「我一个人卖与你们家已经够了,天下这么多男人,难道只有你们家的才算好?」
每个人都反对哥哥与丹薇一起。
周萍姬睑上化著浓艳的妆,不停抽烟,脚上穿著三寸多细跟黑色的凉皮高跟鞋,皮大衣,窄毛衣。
一身打扮表现了她的身份。
她沙哑的声音,夸张的手势,把丹薇逼得没站的地方。
但是丹薇不肯回香港。
她说:「我要留在美国直等到毕业。」
周萍姬当众掴打她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