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得很有趣,虽然我总是装作听而不闻,其实也都记住了,并且憋笑憋得很辛苦。例如他有一个哥哥,本来该继承家业的,却偏偏喜欢自己打天下。据说他去干网络了,在一片惨淡中竟然还活的很好,真是怪事;还有罗逸的硕士竟然是在美国读的,而且一年多就读完了,难怪比我大两岁就是经理——我入学比较晚,他在我这个年纪时已经毕业了。
难怪他会选那么老的歌,原来是在USA呆过的。不知道花dollar时,他是不是也这样大方,用一杯coffee花掉我一周的生活费。
不过这阵子几乎没怎么花钱,除了早饭以外,主要的两餐都有人请客。既然他喜欢浪费钱,我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得到的结论只有一个,如果灰姑娘是要来这种地方提升气质的话,最终提升的绝对还有她的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