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喷点香水,扑点粉,三十岁的人了,不装扮一下,也就像三十岁。」
「啊是,遵旨。」
「穿件旗袍吧,」她替我出主意,「婀娜一点。」
我倒是新做了旗袍,不是她提出来,倒忘了。
我们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已经有「大事已定」的感觉,我镇静得多,坐在姐姐身后,也不说什么话。
晚饭过后,姐姐说:「你们出去走走,去看场电影。」
我站起来,梁君说:「我会送绯绯回去。」
姐夫笑道:「她明天还要上班呢。」
「知道。」梁君也笑。
我俩并没有去看电影,我们在门口散步。
谈到很多有趣的问题,颇有想见恨晚的情操,有说不完的事情。
当夜天气出奇的清凉,天公仿佛故意作美,因此我们走了很久,也不觉得累,到他送回家的时候,已经超过十二点。
我与他在门前分手,加把劲说:「记得再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