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使其蓬勃壮大也实属不易。
王父以「赌」起家。而王志圣也从十来岁起便纠集了一群同龄青少年「看场子」、跑跑腿,青春期的少年多半叛逆、逞强斗狠,行事作风更是骠悍;几年下来倒也在道上混出个「大圣」名号。
年龄稍长些,社会阅历逐渐增多;「大圣」渐渐摆脱毛躁小伙子的形象,学习江湖上折冲樽俎、待人接物的规矩,与一些父执辈的龙头老大平起平坐,成为一个颇受道上弟兄敬重、夸奖的新生代大哥。
真正让「大圣」声名鹊起的一场「战役」是三年前,某位排名「十大枪击要犯」的老大哥,派来亲信向「大圣」「借」了三百万的跑路费,王志圣倒也爽快,当场二话不说的捧出一大叠现金让对方带走,消息传了出去,许多人笑他傻气、胆小怕事,他却丝毫不以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