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真惹火了雷,到時他一個六親不認,把「凌雲」都扔給他,那他豈不要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
不過,不得不說他很佩服雷。在兩人還是哈佛大學的學生時,當時「凌雲」是由雷的父親創立的,規模不大。由于他父親的身體不好,沒多久就去世了,雷的大哥不喜歡從商,所以公司就交給了雷來管理。在忙公司業務的同時,他的成績仍舊非常優異,更不用說那期間他還修了麻省理工的碩士學位。而今「凌雲」在他的領導下,公司的規模日漸擴大,在歐美各地都有他們的分公司,他們的股票也在華爾街上市。在中國商業界,雷儼然成為了最突出的後起之秀,讓老一輩推崇備至,年輕的又望塵莫及。
撇開上面的不談,最讓他佩服的是,眼前的男人被《人物》雜志評為全球最有魅力的十大男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