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时候她也忘了过去的事,她现在名正言顺的做了五年的周太太,有时候我真正因公事晚一点回家,她会说:「你是吃定了我了!」
我想,这句话,我觉得一句是我的错,是我把她娶进门的,大多数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识趣的女人。譬如我去香港,给她带回来衣服,她总是装得很喜欢的样子,是不是真喜欢,我并不知道。
我把口袋里的小字条掏出来看,纸上写看她的电话号码,她的名字。我才发觉她不是叫朱明明。她是叫朱明冥。一半明,一半冥,像她的人吧。一半一半。
我是否应该再找她呢。在她面前我有自卑感。凭什么呢,因为我的虚荣感?因为她的寂寞?
晚上七点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我约了两三个朋友吃饭,你可以出来吗?」
「可以。」她说。
「七点半我到你家门口接你,请你把地址说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