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觉得人是要读书的,没读过书的人是可怕的,像此刻这个男孩子,看上去也就像一个餐馆里的帮手,如果穿个唐装短打,名正言顺就是个歹徒。他懂什么,也跑上来凑一脚,他在伦敦活动的范围哪会出唐人街!他懂什么是伦敦大学皇家书院!在他眼中,明珠不过是一个略具姿色,有便宜可占的普通女子。
明珠喝完了白兰地,跟我说:"家明,请你过来一下。"
我走过去。
她跟我介绍,"陈先生,这是我的男朋友,我们约好在飞机上见的。家明,这是陈先生。"
明珠倒好好的陷害了我一下。
我一呆,那个新界移民去的男孩子比我更诧异,手上的香烟也就放下来了。
明珠若无其事的说:"陈先生,你这位子是家明的,请你让一让。"
那"陈先生"只好站起来,怏怏的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