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著赴约,周日忙著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