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尼见我没兴趣,便挂了电话。
我打到咪咪留给我的号码去,他们说:「早就搬了。」
「搬到哪里?」我不识趣地问。
「谁知道!」那边不耐烦起来,「这种露露咪咪,莉莉娜娜,这里是公寓,人来人往的。」摔了电话。
搬了。大概也是很平常的事,像咪咪的女孩子,香港不知道有多少,一半都搬过数十次家。我叹口气,人海茫茫,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
我把那本小说放进抽屉里。拉开抽屉,我发觉一直放在那里的一对金笔失了踪。是咪咪顺手牵的羊?真不可思议,她要这种笔来干什么?出去买也不过是数百元的事。尊尼倒是说得对,她果然是那样的人,其实只要她开口问我要,我岂有不给她的,何必要偷?
况且……这时想起来很可笑,况且我们是朋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