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上新置的宽裙子,头发用一只发夹夹住,见到他,他呆呆的打量我。
我呢,看到他也有一种恋爱般的喜悦,是别的快乐所不能代替的。
「怎么搞的?」他说:「现在复古吗?我记得我小时候的女朋友就是这样打扮的。」
「是吗?对,我记起来了,六十年代,是不是?咦,你十多岁就结交女朋友?」我笑著坐下来。
他说:「你这身打扮,配杂果宾治最好,要不就香蕉船,那时不流行减肥,女孩子都可以尽情的吃。」
「我要巧克力梳打。」我说。
「我到美国去开会,昨天才下飞机的。」他看上去是有点累。
我相当感动。
女人的毛病是太过容易感动,我希望这一次没有感动错误,我说:「我知道你去开会,我找过你。」
「去之前本来要跟你说一声,又觉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