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钱可以换回一段十四年的爱情,我想大部分人都宁愿换取爱情。无论是十四年,还是十四年的一半时间,都是一段漫长的日子,要亲手毁灭它实在太难了。我认为愿意首先放弃共同拥有的东西的那个人是两个人之中爱得较深的一个,只是,我的当事人和与讼人似乎都爱得太浅了……」
拥有流下她分手后的第一滴眼泪,十四年的一半时间,她从来没有听过常大海这么深情的说话。
法官判原诉人得直,那层楼要拿出来卖,所得到利益由原诉人和与讼人均分。换句话说,是常大海胜了这一场辟司。
游颍在听到法官判决之后便离开法庭,她不想常大海知道她在法庭里。常大海接办这件案件是一年前的事,那时,游颍就问过他,如果有一天,同一件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会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