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打篮球。」当初她就是迷恋他灌篮的英姿。
「我以前是篮球校队,从纽约回台湾度假时还被职篮延揽过,但我拒绝了!」
嗯,阿野的丰功伟业又胜学长一筹。
「他会写诗。」只是没写给她而已。
「我出过诗刊、组过诗社!」
阿野再胜一回合。
「他会摄影,曾找我当模特儿。」
「我在纽约开过摄影展,要当模特儿,我可以直接保送妳当『男人志』的封面人物!」他像个长不大的小孩,赌气道。
「他会弹吉他。」在阿野的怀抱里,呼吸著他的气息,让她觉得好温暖,不想离开。
呿!雕虫小技,他不会看在眼底的。抬高鼻梁,哼道:「我会小提琴和钢琴,」
她藏在他胸膛下的脸,漾起了笑容。
「他会卖灵骨塔。」
灵骨塔?!「这工作太有创意,我输了。」
她咧开笑容,方才阴郁的情绪一扫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