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嫌那个男孩子的衣著大普通,样子不起眼,虽然是个留学生──也不过是名称好听,回去了还不是煮饭洗衣服,半工半读的苦学生,跟他出去,她才不干,不是怕吃苦,而是没有必要跟一个不相爱的人吃苦。
看场戏吃顿饭是不打紧的──婉儿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恐怖,「妈,不会是另外一个拆白党吧?」
「不会不会,怎么会呢?」陈太太笑了,「看你,一朝被蛇咬,终身怕绳索。这个孩子别的我不敢说,绝对是个老实人,你放心。」
婉儿说:「我不喜欢他的相貌。」
「男人以才为貌,相貌长好了,你有得担心的。」
婉儿不响了。
她与这个留学生出去了几次。
每次都是规规矩矩的吃了饭,就回来了,两个人走在街上,隔著三码,好像有人长了大麻疯似的。婉儿觉得这是浪费时间,没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