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人是小说家莫天地。
他的小说我全有,一共三十本,封面都非常美观雅致,令我爱不释手,读了又读,故事中的人物,我都能背诵出来,就象活生生的,在我四周围。
我觉得莫天地的作品尽善尽美,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说话的时候,也时常引用他的句子,莫天地说的,生命之不过是一个幻觉。莫天地说的,女人最重要的是独立,莫天地说这个,莫天地说那个。
我像是爱上了莫天地。
他的作品极其丰富,非常能够满足读者,我每个月都到书店去寻找他的作品。
在我廿三年的生命中,莫天地占有太重要的位置。
亲友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偶像。
大哥问:「真是奇怪,译本小说会吸引这么多读者,而读者之中,又有这么痴心的。」
大嫂笑。「痴心的恐怕大不乏人呢。」
大哥问:「是写得好吗?」
大嫂说:「是比较好,比较没那么粗,而且合情合理,人物也很现代。」
「谢谢你,大嫂。」我很感激。
大嫂笑,「谢得多奇怪,我又不是称赞你。」
「你称赞莫天地也是一样的。」我说。
大哥摇摇头,「真有这样的读者,不管这莫天地是谁,也足以引以为荣。」
我缠住大嫂要与她讨论莫天地的文章。
大嫂说:「我不是专家,改天我介绍个专家给你。」
「什么?还有比我更专家的?」
「当然有,她是莫天地的妹妹。」
「什么?」我跳起来,「你认识莫家的人?」
「咦,莫家的人,也不过是人呀。」
「快说快说!大嫂,怎么以前好像没听你提起过?」
「我哪儿说得那么多,也是最近才认识的,最近我们做同事。」
大嫂在局里身任要职。
「他妹妹长得如何?」我追问……「说呀说呀。」
「不很美,但自然有股高贵之气。」
「不够透彻,大嫂,在我眼中,你也高贵。」
「跟我差不多样子,」大嫂笑,「望四的人,还要怎么样?」
「什么望四的人?才三十出头罢了。」
「小利,那当然还是你青春。」
「说下去呀。」我催她。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莫天地呢?他多大年纪?真姓名是什么?长得如何?性情怎么样?」
「我没问过。」
「怎么可以不问?」
「我不方便查根问底。」
我很紧张,「大嫂,让我来问好了,我不怕难为情,你把那位小姐介绍给我。」
「你看你,小利,别这样好不好?」大哥发话。
「不,大嫂,我跟你是耙上了,你一定要制造机会,让我见到莫天地。」
大哥白大嫂一眼,「你看你,自寻烦恼。」大哥的口头禅是「你看你」。
我在以后的几个礼拜内,一直不放过大嫂,死求活求,轻声哀求,差些儿没跪下来。
大哥骂我:「廿二岁的人了,大学毕业生,还盲目崇拜偶像,真丢脸。」
我不管,我佩服莫天地的才华,这种崇拜与小女孩迷歌星明星是有点分别的。
大嫂实在给我烦得没法子,答应替我找机会。
我欢呼雀跃,一直睡不著。
莫天地会是怎么样子的人?他的文字那么俏皮辛辣幽默,想像力那么丰富,写作技巧那么流利,我爱煞了他。
他一定是个有气质的人,高高瘦瘦,有一双明亮的眼楮,似笑非笑的嘴角……
哗!我真的没有办法睡得著。
饼了很久,大嫂那边终于有消息了。
她说:「星期六下午,丽晶茶座。」
「真的?」我一阵晕眩。
「且慢高兴,我约的是莫天真。」
「谁是莫天真?」我瞠目。
「你那偶像的妹妹。」
「什么?」我责问,「那么莫天地呢?」
这个时候大哥又插声说:「你看你,现在没完没了,我问你到什么地方去变一个莫天地出来给她!」
大嫂说:「你见了莫小姐,自己求她好了。」
「我?」我指著鼻子。
大嫂推我一下,「要见偶像,面皮只好老一老。」
「好!好!」我满口答应。
大哥在一旁很讽刺的说:「你瞧你瞧,用这种勇气来干革命,一定成功。」
我不管他。
星期六下午我准时到茶座,多怕她俩不来。
等足二十分钟,大嫂与莫小姐终于珊珊来迟,出现在门口,我连忙举起手打招呼。
大家坐定了。思量半晌,我开口说明我的希望。
大嫂说,「她喜欢莫天地的作品,真有十年八年历史,那些小说,她都背得出来。」
莫小姐说,「我哥哥的确是有些读者的。」
「可不可以让我见他一次?」
莫小姐笑,「讲出来没有人相信,我自己也不大见得到他,他生活方式很低调,又不爱出锋头或是到处避,换言之,为人挺孤僻的。」
「破一次例也不行吗?」我整个身子探出去。
「我问问看。」莫小姐说。
「问一问,」大嫂笑,「小利也够苦心的。」
莫小姐说:「其实,看他的作品也够了。」
我狐疑,怎么,他不是一个英俊的人吗?
「很多时候,作品与真人是一段距离的。」
「怎么?」我问:「他有什么怪僻?」
「我的意见是,」莫小姐笑,「不一定要见到偶像。」
大嫂说:「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他们做事一味够彻底,不喜欢留想像余地。」
我不出声。
莫小姐说:「越来越少人懂得含蓄之道了。」
我忍不住说:「无论如何,我希望见到他。」
「我替你想一想。」她终于答应。
苞著的几天我垂头丧气。
「怎么?人家不是已经答应你了吗?为什么仍然闷闷不乐?」
「那位莫小姐太含蓄了,什么叫做‘想一想’?没有什么好想的。莫天地明明是她兄弟,现在看起来,希望不大,中国人推塘人最有一手。」
「看你说话,真是语无伦次。」大哥说。
大嫂说:「那也未必,想来是因为他读者多,如果每个人都要见过,没有时间,可说,成年人身边的琐事很困身,千头万绪,也许他没有心情见读者。」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成年人。」
「你怎么一样?得天独厚,住在家中,什么也不必理,独自出来生活,要管的琐事是极多的。」
那么说来,他竟匀不出时间来见我了?
没法子,我只好再把他的小说从看一次。
在我的想像中,他应是略带孤僻的一个人,我知道他还没有结婚,三十五六年纪,有一个比较谈得来的女朋友,她在大学教书……
这些消息,陆陆续续,都在报上其他作者写到他的时候所看到,日积月累,我知道关于他的事,实在不算少。
他的生活很朴素,只是喜欢音乐,藏有许多唱片。
他没有太多的朋友,不喜到人多的地方去。
我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他很少有照片公开登在报上,据说非常早期的时候有,现在没有了。
他喜欢白色。
欧洲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
认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交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著: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天地根本不来这一套。
「并且,」他们说:「他好像要转行了。」
「什么?」我如听到晴天霹雳,「转行?转行做什么?」
「做生意。」
「他做什么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设计师文凭,转行做设计。」
「什么?那他不再写小说了?」
「现在他的产品已经减少很多。」
「那以后怎么办?」我失望的说:「我看什么?」
「你可以看诺贝尔奖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学习,我会到大学进修,我并不要做一个伟人,再说,写诺贝尔的或许是伟人,看的又算什么呢?我一拿起那种书籍,马上打瞌睡。」
「太没出息了。」
「对,让我做一个没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诉我莫天地设计的是什么?」
「室内装修。」
啊。
他那么喜欢白色,所设计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优雅的,美丽的,背山面海。
大嫂说:「小利,所以说你不懂事,替人家搅设计是要尊重主顾的意思,你以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个鸳鸯七彩的卧室,天花板瓖镜子,也只好替他们做。」
我紧握拳头,「不会的,莫天地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接这样的工作来做。」
大嫂既好气又好笑,「对,莫天地连饭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离不了俗例。」
「不!」我很伤感。
见他们把他传得这样,我不相信这些话,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环境之内都是超然的。
他们不应破坏他的形像。
人要吃饭是事实,但吃多少穿多少是注定的,我相信莫天地会很妥当地处理生活上的细节。
但是为什么莫小姐还不帮我安排见一见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情识趣的问:「怎么,莫小姐还没同你联络?」
我摇摇头。
「莫天地听说到欧洲去了。」
「是吗?为什么报上没断稿?」
「他一向很有职业道德,存稿很多,三两个月根本不成问题。」
「啊,原来是这样。他到欧洲什么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几乎每个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来写了一大堆杂记,一下子又说看到了大岛渚不然就瞥见大卫宝儿的影子,仿佛这些外国人都是一见发财,他们如拣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气得叫人伤心。」
「仿佛去的是希腊,我不清楚。」
「什么时候回来?」
「我总不好意思天天去打听。」
唉。
「小利,也许真的闻名不如见面。」
「那我也得见一见,好死了这条心。」
「这就不对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么好,你也不应该失望,小说管小说,人是人。」
我说:「庸俗浅见的人写不出好小说。」
「那就是了,你应当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我会为一个陌生人这样挂心。
但是莫天地不是陌生人,我认识他已经有十多年,他的思路发展我完全可以掌握得到。
我们这些有诚意的读者,全是他的知己。
不不,绝对不是陌生人。
有时候做梦,见到莫小姐带我到一座白色的大厦去,装修得美奂美轮,一进门,看见屋主人,却是一个又矮又胖,神情猥琐的秃头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垂涎欲滴的样子,而自称是莫天地。
我吓得自梦中惊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吓死我。
所以我认为我非得见一次莫天地不可。
「见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问。
「自然不。」我说:「看,我都同你说过,这不是个人问题,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见一见他,可以了结我个人的心愿。」
「还不是两个眼楮一管鼻子一张嘴巴,为什么你那么宠他?」
「嘿,越说越浑。」
我不出声。
终于有一日,大嫂说:「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么?你有吗?」
「有莫小姐与他合照的一张,来。」她打开手袋,取出照片递给我。
我抢过来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头部只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秃头。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衬衫深色粗布裤,外表比真实年龄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我得意洋洋的想:自己的眼光真不错,永远是城里最好的。他不丢我的脸,有些人喜欢的作家打扮如风尘中人。
「这照片送给我?」
「你真走火入魔,几时这么的为一个人疯狂?」大哥说:「将来谈恋爱也这么著,才叫人担心。」
「啊,那你可以放心,谁耐烦为恋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别嘴晌。」
「在别的事上,我的头脑是很清醒的。」
「但愿如此,哈利路亚。」
我也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的见到莫天地,不知怎么办才好,盼望那么久的事终成事实,反高潮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这样想来,反而心平气和起来。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越是求越是没有,无心栽柳柳成荫。
莫小姐忽然来通知:「下星期六可有空?我兄弟与我有个约会,你也一起来吧。」
我抓著电话,心头有莫名的欣喜,不知如何作答。
「喂喂?」
「有空,怎么样都有空。」
「我再同你联络。」她说。
我高兴极了,本来早有约会,统统都推掉,给小朋友骂个半死。人嘛,当然都如此,那里有好处往哪里去,识事务者为俊杰。
我磨拳擦掌,为星期六见我的偶像作出准备。
穿什么衣服?当然是白色。
带什么礼物去?又不能送他花束,那么选一些糕点。男人多数不爱吃甜腻的东西,怎么办好?
买水果吧,水果最好。
我心忐忑。
化驻不要太浓,他讨厌化浓妆的女人,在小说中时常讥笑那些女人的面孔像日本能剧的面具。
发型?梳我平日梳的大辫子好了。千万不要松洒出来,像那种小明星小拌星。
一切斟议好了,我出去买衣服。
迷你裙?不。大蓬裙?不。露背装?不。两截裙?不。最好是一件头略为直身的细麻布衣裳,小圆领,一个颜色,无花无边,简单幽雅的那种。
这类无花款的裙子是极贵的。
结果我没有挑白色,我选了件米色的裙子,胸前一排抽纱花。
白色大耀眼了,我想,还是米色清爽。顺道配了双平跟凉鞋,不穿丝袜,晒成棕色的小腿上看去也过得去。我用一只不大不小的半旧织皮手袋,整个人就准备好了。
什么手饰都不用,免得看上去累坠,只戴一只手表,是还没有流行起来的极薄极小的瑞士石英表。
我可以出发了。
大战前夕,心情反而特别平静。
星期五莫小姐告诉我时间地点,我记了下来。
星期六下了班梳洗打扮停当就出门。
大哥在门口踫见我,也忍不住说一声:「好一个高尚女士,有气质。」
我笑说:「谢谢。」
「约会谁?」大哥问。
「莫天地。」
「别说笑了。」他一脸不置信。
「是真的。」我侧侧头不以为然。
「什么?谁替你约的?」大哥不得不信。
「莫天真,他的妹妹。」
大哥「嘘」的一声,「祝你幸运。」
「我需要幸运。」我给大哥一个飞吻。
希望见了他别紧张得打翻茶水踫跌杯子。
我迟到十分钟,是故意的,他们有伴,我没有,一个人孤零零坐著,算什么呢。
我到的时候,看见莫小姐穿黑白两色坐在那里,我连忙迎过去。
她笑,「怎么?别太紧张。」
我一定紧张在面孔上。我坐下,带一个询问的神色。
她说,「他转进书店去了,我们在这里等他。」
「他常常买书?」我顺口问。
「才不呢,」莫小姐说:「他根本不是书虫,他买的是室内装修的书。」
话没说完,莫小姐抬起头,我知道他来了。
我忍不住回头看,果然是他。
哗,白衣白裤,一双破球鞋便衬出无限的气质,这样子的清秀模样,到什么地方找去?
这是个不折不扣的莫天地,我的心兴奋得咚咚跳。
莫小姐替我们介绍。
他并没有太在意,略略与我默点头,对我很冷淡。
他放下书本,点燃一枝烟,便跟他的姐姐说:「找我出来,有什么事?」
「妈妈说很久没有见到你了。」莫小姐说。
他说:「见到我,说来说去,也不过是那么几句话。」
「这是老人家的通病。」莫小姐解释。
「还有什么事?」他已开始不耐烦。
我很吃惊于他这种态度。
我愕然,真没想到他的脾气这么急燥,连对小事也是这样。
「你最近忙什么?」莫小姐还是很关心他。
「忙铺子里的事。」他仿佛不愿多说。
「什么时候开张?」
「还差廿多万的资金,遥遥无期。」
「最近你的单行本子销路颇好……」
「那个?那个那里养得活人,只好当外快,不无小补。」
他猛力的抽著烟,我看得呆了,真的那么现实?莫天地为钱烦恼?我想都没想过。
「廿多万也不是一个大数目,回去同妈妈商量商量,没有不准的,」莫小姐说。
「可是她又有许多附带的条件。」
「母子之间,有什么不能答应的?」
「你不明白。」他很不耐烦。
莫小姐不好意思的看我一眼,叹口气。
莫天地说:「我有事,先走一步。」他连看都不向我看一眼,就起身走了。
我怔住,很久说不出话来。
大浮燥了,太没有礼貌了,怎么会这样?是不是因为今天心情特别不好?
「他呀,他就是这个样子,一向如此,心情很坏。」莫小姐苦笑,「我都不晓得怎么解释才好,唉。」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
「他神经一向紧张,再说,家里也把他宠坏了,又有点艺术家脾气。」
我不出声,这些都不是好理由,我不接受。我认为他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
「不过也难怪他,生活这么烦忙,社会这么虚荣,为了生计,他也忙得透不过气来。」莫小姐帮他转弯。
「可是他赚得那么多!」我不服。
「谁说的?」莫小姐笑问。
我不出声,想当然耳。
「一家不知一家事,」她说:「赚得多开销也大,最近他被税务局追得透不过气来。」
我很失望。
「别不高兴,我只是希望你知道,小说家也是人,不可能永远维持最佳状态。」
原以为他会拉著我的手殷殷问好……真的是,我太天真了。
「他的脾气就是那样,所以不爱见人。」
我点点头,是我太刻意要见他,是我不好。
那天告别回来,我再翻翻莫天地的书,发觉他的幽默风趣热情都单单只在书中出现。
我很惆惘,这是他外表形像,与真实的他完全不一样。
大哥问:「见到偶像了?」
「见到了。」
「失望?」
「不。」
「为什么板著面孔?」他奇问。
「原来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我把头枕在双臂上,「是我把一切想得太美妙了。」
「那就是等于失望。」大哥笑。
大嫂问:「那以后还看不看莫天地的小说?」
「看看看,当然看,」我叹口气,「不看他又看谁?只是不要把他小说中的世界带到现实中来好了。」
大嫂点点头,「这话有点意思,是成熟了。」
原来他也为俗务缠身,为钱财头痛,时时皱著眉头,发脾气,唠叨,就像我爸爸,我哥哥,我同事,以及我那些男朋友。
他是真人不是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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