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十四岁的时候我就认得她,等她十分钟可以,但是一个钟头就太过份了。
我这辈子不会等任何女人一个钟头,这是尊严问题。
玛丽事后非常懊悔,不过我还是认为她十三点。
拿玛丽去比她,当然是很苛刻的,但是我下意识里很可恶,这是我的错。
上课,上她的课,真是美妙的。
四十分钟走得比什么都快。她的教导方式,我很愿意接受。
她的正统英语,实在悦耳。唉呀我的天,功课要紧,但是有时候我还是想到:谁是她的男朋友?
她有男朋友?
我猜有的,看她那种脸色,那种神情,那种风采,她一定被爱得很厉害,她是应该如此的。
老天知道地理是一个很闷的科目。一切为了她。
即使她来教圣经,圣经也一定很不锵。
不过教圣经的老太太总是穿港一件黑旗袍叫我们背背背。
我讨厌黑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