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真体贴,多数人在这种时候再也不替人著想的。
「会不会刊登启事?」她问。
我答:「没听说过。」
彼得说在美国注埠 去渡蜜月。
「家父母的意思是,可不可以不结婚。」
「实不相瞒,我同彼得也说过,不行,他们一定要结婚。」
她很为难,我们都很为难。
「婚后……很难来往。」
我觉得也是。五十岁的翁姑,四十多岁的媳妇,人际关系何等复杂,谁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事?
彼得的姐姐又说:「我祖父母还在,七十岁,身体好得不得了,一定要喝孙子的喜酒。」
我的天。
但是母亲可豁出去了,什么都不理。
我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她说:「我还想问你呢。」
又是怎么恋爱起来的?真神秘得不能形容。
彼得的姐姐搓看手,无奈的说:「我要告辞了,打扰你,自坐半天,一点结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