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居书已经签了?」
「签好了,两年后可获自由。」
我坦白的说:「看你的情形,谁还敢结婚?」
「你是不同的,大强那么好,人人都看得出来。」
「不是说一家不知一家事吗?」我微笑。
「但大强纵使有缺点,也值得容忍。」
「你说得对。」我点头。
表姐说:「拜托拜托各位,我以前那一段,请不要再提。」
「有谁会那么不识趣呢?」
「有,也许将来我混得不错,说不定谁便如坐针毡,会时时在我面前提起以前的事,触我霉头--是有这种人的,别人的错,他们都看不过眼。」
「那些人不包括我。」
「那当然。」她笑。
没隔几个月,表姐的前夫便与一个欢场女子同居。
妈妈说:「真快。」
我说:「有时候想想真不值,原来在这种男人心目中,芷君与一个九流歌星的身份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