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洋轻轻拆阅,里边有一张照片,相中人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别人不会认得他,可是之洋一看,就认出他是少年李梅竺。
之洋十分震惊,只见照片后面用钢笔写著:「给嘉敏祝生活愉快,梅竺」,现在他又把照片转赠之洋。
他根本没有忘记。
之洋把照片轻轻放回信封里。
身后传来苏志聪的声音,「你准备好了没有?」
之洋问:「准备何事?」
「我们到姑婆家吃饭。」
「啊,必须去吗?」
苏志聪狞笑,「都订在婚姻合约里,你不能犯七出之条。」
「穿什么呢?」
「姑婆已九十岁,你若穿红色她最喜欢。」
之洋有点气馁,「我应该把合同上的细字看清楚才签字。」
「太迟了。」
之洋悄悄把照片收到抽屉底部。
教授并没有忘记,但是,这是林之洋忘记的时候了。
她换上一袭仅有的酒红色衣服去见姑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