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