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令我们震惊的是她的美貌,随即令人念念难忘的却是这种失传的美德。
「我请吃饭,我们到夏蕙去。」我说,「我们开香槟庆祝,我穿礼服。」
「谢谢你,震中。」
「老庄,我这辈子,注定再没机会震撼中华了。」我拉住他的手臂说。
「你是个懦怯鬼。」
「那总比做跳楼鬼好。」我悲哀地说。
「说的也是。」
那一日,我履行诺言,把最好的小礼服取出来,约好了庄与他那一半,订了位子,据案大嚼。
庄的女朋友是位非常时髦的小姐,穿著漂亮,有学识,中英文都不错,又会一两句法文,运用得非常滑溜,什么「红楼梦是一本Romanac1ef——曹雪芹的Piecederesistance」,而「香港不适久居,年期满了不知如何,只好当它是pied—a—terre」之类。
多么闷的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