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動!」
前來的員警大喝—聲,搜尋的手電筒照在—張驚慌的臉上,黎黎與東尼湊到前頭看。
黎黎一見那張臉,倏地瞪大了雙眼。「怎麼會是你?!」
「小姐認識他?」員警問。
黎黎點點頭。「他就是我們巷子口的面店老板啊!」
黎黎、範梓齊與東尼一行三人自行開車到派出所做筆錄。在看到派出所員警準備以「竊盜罪」將面店老板移送法辦後,黎黎突然間反悔說不告了。
「小姐,這樣子不行的!」
員警跟黎黎說明竊盜屬公訴罪,然後面店老板又是現行犯,不是她說不追究就能夠不追究的。
「但是他並沒有偷東西啊……」黎黎還固執地想幫面店老板辯解,不過站一旁的範梓齊拉拉她衣袖。
「還是交給警察他們去處理吧。還有,如果面店老板真有他筆錄上說的無辜,我想警察不會為難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