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著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