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进去,是一个小园子,种著清一色的玉簪,香气扑鼻。进了屋子,窗明几净,阴凉得不得了,四壁挂著字画,我跑去看一看,虽然不懂,也晓得是好货色。我连忙换了拖鞋。
转头向她笑说:「家里倒是高雅得很,怎么开个店,却卖翻版书呢?且是外国人的。」
她并没有生气,她微笑道:「你没听说过,奸商奸商吗?」
我们都笑了。
她就是这点好,有涵养,有幽默感,跟她在一起,是舒服的。我最讨厌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了,动不动失约,迟到,闹别扭,使小心眼儿,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大概最好嫁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做小老婆,也只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会得忍受她们的矫情做作。
我比较喜欢大方潇洒的女子,像我对著的这一位,真正「从头看落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往上流」。